电厂脱硫系统中石膏质量要求的满足

质量保证:打算进行池塘或填埋处理的石膏,除了与废物处理有关的特性外,几乎没有物理或化学方面的特性限制。但是,商业质量的石膏就需要满足一定的质量要求。其结果就是副产品石膏的成分组成就对FGD系统运行提出了要求。可能的话,这种要求能对煤和石灰石供应商或FGD系统的理想脱硫效率带来限制,不能维持所要求的石膏质量就会影响石膏最终用户继续购买石膏。

电厂脱硫系统中第三级处理工艺的改良

副产品理化特性的改进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固体副产品的初始特性、飞灰和石灰加入量、固体副产品堆放场的设计和运行。固化后的材料已经用于结构填充材料和路基材料,并且已试验用于混凝土的合成聚合体。稳定/固化系统的设计需专门经验,推荐有经验的专家来完成。

电厂脱硫系统中石膏的生产运行

第二级脱水设备:真空过滤机的水湿部分采用带橡胶内衬的碳钢管、FRP管、聚乙烯或镍合金钢制造。离心机采用一种不锈钢和一种在转筒上沿粘有耐磨钴合金和镍合金的化合物制造。在这种设备上的材料由设备制造商根据在类似应用中所积累的经验来选择。

电厂脱硫工艺中固体副产品处理

在电厂脱硫系统,电厂脱硫工艺中的副产品处理方式有多种,给出了不同的处理方式所需要的基本步骤。某些对FGD工艺不熟悉的人可能认为确定固体副产品处理方式是FGD建造过程中需要末了考虑的一个问题,实际上,这恰恰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之一。作为一个环保工程,对石膏浆液的处理,其重要程度等同于脱硫剂的选择。一般来说,在决定使用FGD 系统的同时,就要决定对FGD固体副产品是作为废弃物排放还是将全部或部分副产品作为一种可销售的商业石膏。

电厂脱硫中第三级处理

在电厂脱硫系统中运用电厂脱硫技术的第三级处理主要针对经过第二级脱水后的固体副产品进行处理,以改变其理化特性。在处理废弃的固体副产品时,存在许多人们感兴趣的理化因素: